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为了进一步深入总结和推广各高校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经验,促进不同地区高校师生的交流,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旨在全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现将我校校内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0-2023年之间在任的校、院两级学生会心理服务部成员、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美丽心晴朋辈社”成员。
二、推荐方式
自主申报、学院推荐相结合,学校心理中心综合评审。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进步。
2、具有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校院两级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各级各班担任心理干部、心理委员职位至少一年工作经历。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组织或参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任职期间至少注册参加当年的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参与现场颁奖(推优学生代表由中心推荐并提供证明),不能注册出席者由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依次递补。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7、有心理委员的课程成绩或培训证明(具体包括心理委员MOOC证书、本校心理委员课程成绩或心理委员培训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MOOC证书可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参加MOOC学习认证,取得相应证书。(学习取证途径:微信公众号: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毫末平台—心委认证,学习免费,申请证书有工本费),其余证书或证明咨询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心理中心统一出具。
三、其他
1、推优学生有机会参与第十八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暨朋辈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
2、可以加入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现场竞选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团成员,制定联盟章程和日常工作。
(注: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与成员全部来自于任现职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其中联盟主席1名,联盟副主席14名,其他皆为联盟会员)
四、推荐程序
1、按大会要求,我校有2个名额代表可以参加全国心理委员评选;
2、现各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校内竞选(自愿参加);
3、校内评选由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全国评选由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所有理事高校及由协作组高校专家评审。
五、报名方式
请将竞选申请表(附件2)和候选心理委员的文字及视频资料(文字介绍500字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电子版发送至校心理部邮箱:csxshxlfwb2022@163.com,邮件名称以“心委推优+学院+-年级+姓名”格式命名。
六、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8日17:00
七、校内评选日期另行通知
八、另附会议论文征集事项
四川师范大学
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
2023年8月31日
会议论文征集.docx
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成员推荐表.docx
附件1:第六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成员推荐表.docx (0.01M)
[下载] 附件2:会议论文征集.doc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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