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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 年度“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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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我校心理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干部队伍中的榜样与示范作用,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将于2023年5月组织开展“十佳心理干部”、“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2022级在岗心理干部、心理委员

二、活动安排

(一)第一轮资料评选

1. 资料总览(见文末“申报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年度校级十佳心理干部/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一、附件二)

(2)工作成果佐证材料(附件三、附件四)

(3)相关活动策划及反思(附件五)

2. 提交须知

(1)参评要求

心理委员:有一学年及以上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经历、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美丽心晴朋辈社成员;

心理干部:有一学年及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工作经历、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美丽心晴朋辈社主要负责人、分组长;

(具有双身份者就高不就低原则)

参评者学年内文化课无挂科记录(补考通过视为无挂科);

(2)电子档资料

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

方式:将申报表及电子档相关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命名为:十佳心干/心委-xx学院-姓名)的形式至校部邮箱csxshxlfwb2022@163.com。

(3)纸质资料

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18:00前。

方式:打印纸质档相关申报材料,狮子山校区提交至榕园九栋一单元104室,成龙校区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504室。

3. 评选方式

(1)由校心理服务部组织成立评议小组(由不参与本次评选成员担任)审核参选同学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评分细则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活动策划及反思进行合理性评分,资料评选采取40分制评分(25分申报资料得分、15分活动策划总结反思);

(2)经评审小组核算分数,于2023年5月15日公布答辩名单(按照总名额1:1.3差额进入答辩),若某个系列最终入选名额不足10人,经评议组确认、当事人同意可在差额排名候选人中进行调剂。

(二) 第二轮现场答辩

1. 答辩时间

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

2. 答辩地点

待定

3. 答辩评选方式

由专业老师组成评委团队,对参赛选手以答辩的形式考核心理委员与心理干部的综合能力;

4. 答辩顺序

正式答辩前,由校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答辩顺序抽签;

5. 答辩现场注意事项

(1)时间组成:三分钟述职报告,两分钟自我总结与两分钟评委问答;

(2)时间提醒:工作人员将会在还剩一分钟和时间到时做出提醒;超过规定时间10秒后工作人员将会强制性停止答辩或者回答问题;

(3)请答辩者准备好PPT等相关答辩材料并进行相应的赛前准备。

6. 评分方式

(1)现场答辩采取60分制评分;

(2)由评分老师评分后,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求得平均分作为个人答辩得分;

(3)综合前期资料、活动策划总结反思、现场答辩效果三个部分确定最终成绩,取排名前十的同学认定本年度校十佳心理委员/心理干部资格。

大学生心理发展中心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

2023年5月6日



附件:申报材料.doc  (481.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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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